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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首宗装配式建筑地块出炉 装配式占比35%以上

发布时间:2020/03/27 点击量:
随着惠州绿色建筑工作的快速发展,作为建筑工业化的另一项工作重点,装配式建筑工作也逐步破局。近日,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官网公示了《关于对金山湖JSH-A04-05-01-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的建议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草案)的公告》,对该宗用地规模近2万平方米的土地指标进行优化调整。
 
《公告》对该宗地明确提出了装配式建筑配建的要求,这也成为惠州首宗要求装配式建筑配建的土地。根据该《公告》内容显示,编号为金山湖JSH-A04-05-01-02地块调整后,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 R2(二类居住用地),用地兼容性为 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适建性为租赁住房和商业、商务、娱乐和配套设施。
 
具体到地块信息指标,该宗地计算指标用地面积17557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52671平方米,其中其中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的比例≤10%,配套设施的建筑面积≥4500 平方米。容积率≤3.0,建筑密度≤30%(其中住宅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为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 个。
 
此外,地块出具的调整后的详规信息还要求地块项目配建一个12班的幼儿园,并于项目一同规划、建设实施。住宅小区不得建设小区围墙形成封闭小区,配建商业集中设置,以及按照《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惠府办[2019]10号)要求实行。
 
记者查阅该实施意见内容了解到,针对装配式建筑工作实施指引,实施办法要求自印发实施,全市政府投资的大中型建筑和保障性住房项目、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公共建筑、厂房、研发用房,以及计容积率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居住建筑项目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则需超过35%。
 
结合该宗地规划条件告知书显示的计容积率建筑面积达到52671平方米,这也意味着该宗地步入后续开发过程中将要有35%以上的计容积率建筑面积采用装配式建筑,这也意味着惠州装配式建筑工作在前期搭建起规划和理论基础上,在实施环节正式落槌。
 
与此同时,依据该《实施意见》要求,惠州今年度的装配式建筑工作目标也已经明晰。到2020年底,全市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同时还将推动建成不少于3个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基本形成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和技术保障体系。
 
这也意味着,金山湖JSH-A04-05-01-02宗地规划调整明确装配式建筑开发要求并非个例,装配式建筑在后续的城市建设进程中将成为新的趋势,也将切实的推动城市建设品质的提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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