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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完善政策机制 创新驱动装配式建筑发展

发布时间:2021/02/20 点击量:
菏泽市作为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经过近年来的创新实践,技术支撑体系不断完善,专业人才储备持续增加,装配式建筑发展初见成效。先后培育国家级示范基地1个、省级示范基地3个、省级示范工程19个;装配式建筑相关科研计划立项27项,参与国家规范和行业技术标准编制9项;研发成果31项;25项发明专利;30余项实用新型专利。
 
菏泽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并编制了菏泽市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明确了菏泽市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支撑政策。2020年,全市新增装配式建筑面积较上年同期增长42.12%,全市装配式混凝土预制件生产设计产能87万立方米,钢结构构件生产设计产能27.2万立方米,生产线计34条。
 
近期,菏泽市住建局联合菏泽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人民银行菏泽市中心支行等14个市直部门和省驻菏机关,在广泛深入调研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推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菏建办[2020]165号),明确3个主要目标、7项重点任务、4类保障措施,提出了涵盖规划、审批、科技、财政、金融、环保、工程建设、商品房预售等方面的8条支撑政策,如: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为主导的保障性住房、周转住房等项目选用钢结构装配式方式建造,其中图书馆、展览馆、办公楼、写字楼、学校、医院、幼儿园等公共建筑及其他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面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在项目建设条件中明确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比例、装配率、评价等级、绿色建筑星级等要求,并在土地招拍挂出让公告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的部分,不计入容积率核算;降低商品房预售条件,各拨付节点预售资金监管留存比例下调10个百分点;在大气污染Ⅱ级及以下应急响应措施发布时,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不予停工;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且两年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企业可减半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该《意见》进一步加大了对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的支撑力度,健全了推广机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菏泽市住建局更是将装配式建筑职能单列成立了装配式建筑技术科,系全省首例。
 
菏泽高度重视科技创新与装配式建筑深度融合,努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水平,加强科技示范项目的引领作用。
 
一是创新研发模式。坚持龙头企业研发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支撑开展钢结构装配式结构体系等12项课题攻关,累计投入研发资金1.5亿元。
 
二是完善技术标准。编制了菏泽市首个省级建筑标准《节段式预制拼装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程》,明确了综合管廊制作技术规程;支撑企业参与编制了国家级建筑标准《管廊工程用预制混凝土制品试验方法》、省级建筑标准《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规程》、《装配式钢结构住宅-H型钢梁通用技术要求》、《装配式钢结构住宅-钢柱通用技术要求》、《装配式钢结构住宅-钢支撑通用技术要求》、《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等行业标准,不断完善产品技术支撑体系,提高了核心竞争力。
 
三是开展交流合作。多次组织企业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赴日、德等装配式建筑体系先进国家学习,引进国际先进水平的建筑工业化技术;助推与国内高等院校,科技研究所进行战略合作,积极推进技术创新,引进浙江大学童根树教授领导的博士团队为技术顾问;积极参加黄河流域绿色装配式建筑城市联盟、鲁南经济圈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联盟,加强与联盟成员间、行业间、社会间的多方合作,提升集群竞争优势;带领企业参加全国各地住宅产业博览会、绿色建筑博览会和大型论坛技术研讨会,与外界进行技术交流和探讨,共同推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和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搭建了企业技术推广和交流合作的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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