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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2 点击量: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广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桂建管〔2022〕18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和促进“十四五”时期全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我厅组织编制了《广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实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18日                 
 
广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
 
前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期,也是建筑业迈向新发展阶段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对于引领新发展阶段广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开创广西建筑业发展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为强化规划引领和落地实施,特编制《广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对“十四五”时期广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进行总体设计和科学谋划,明确引导思想和目标任务,部署重大工程和落实保障措施。
 
第一章 发展成就
 
一、建筑业发展势头强劲
 
(一)发展速度位居全国前列。 
    
“十三五”时期,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广西历史上第一份建筑业改革发展文件《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力推动了广西建筑业发展。广西建筑业产值从2015年的2953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5853亿元,年均增速达14.7%,接近全国平均增速的2倍(全国平均增速为7.9%),产值排名从全国第20位上升到第18位。建筑业增加值由1360亿元增加到1903亿元,占全区GDP比重由8.1%提升至8.6%,贡献税收占全区税收达10.3%,建筑业从业人员达145万人,建筑业作为广西支柱产业地位持续增强,为推进我区城乡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缓解社会就业压力作出重要贡献。
 
(二)做强做优迈出新步伐。
 
广西大力扶持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支撑生产经营状况和社会信誉好的骨干企业提升资质等级,增强建筑业企业市场竞争力。“十三五”时期新增特级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14项,特级资质企业从2015年的3家增加至14家(17项),新增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56项,我区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达到181项,各级施工总承包企业达2405家。新增甲级资质勘察设计企业50家,总数达142家。我区年产值超过100亿元建筑业企业达7家,其中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企业年产值突破1000亿元,位居国内省级建工集团企业第二位。广西一、二级注册建造师达51433人,注册监理工程师达4162人,注册建筑师达931人,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达1222人,注册岩土工程师达566人,各类现场技术人员达24万人,进一步优化广西建筑业专业人员队伍结构,极大地充实了施工现场管理和技术工人队伍。
 
(三)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取得新成效。
 
广西颁布实施首部建筑节能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全区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实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竣工节能建筑面积27949.18万平方米,折合节约标准煤480.63万吨,超额完成“十三五”建筑节能目标任务;竣工验收绿色建筑面积8837.15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049.81万平方米。对654栋公共建筑能耗情况进行动态监测,覆盖建筑面积约1397.43万平方米。我区新型墙材产量达1391亿块标砖,占墙材总量的比例达89.5%,折合节约标准煤862.7万吨,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完成68个县城“限粘”、1016个乡镇“禁实”任务。
 
二、建筑市场环境不断优化
 
(一)建筑市场秩序日益规范。
 
广西出台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检测企业、招标代理机构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实现对在我区开展业务的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全覆盖。引导企业建立“今天的现场就是明天的市场”,有效引导行业自律,形成具有广西特点的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环境。每年开展建筑市场层级监督检查,实现对我区14个设区市111个县(市、区)全覆盖检查。开展整顿建筑市场秩序三年行动,大力打击“三包一靠”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有效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二)招投标机制体制不断健全。
 
不断推动招投标诚信化、规范化、电子化,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实施将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制度与招投标挂钩,推动招投标监管诚信化,实现了施工现场与建筑市场的“两场”无缝对接。制定统一的建筑业企业招投标范本,通过范本对条款进行固化,使我区招标文件的编制规范、统一,防止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随意设置倾向性条款,排斥潜在投标人,形成包括施工、监理、检测、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在内5类范本组成的标准招标文件体系。招投标电子化快速发展,建立统一的房屋市政工程电子招标系统、评标专家管理系统,建立电子专家库,实现全流程网上招标投标和网上评标。“十三五”期末,实现包括施工、设计、监理、检测机构在内的建筑业企业电子化招标投标常态化,大幅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效率。
 
(三)工程造价管控持续加强。
 
先后发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概算定额、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古建筑修缮消耗量定额等7本定额。及时调整并发布国家营业税改增值税后配套使用的计价依据及引导意见。定期发布建设工程市场信息价、工程造价指数指标。加强定额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补充完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相关定额。开展全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检查及信用评价工作,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执业人员计价行为。加强我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管理。实施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备案,完善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调解机制,促进工程造价纠纷处理更加高效、规范、透明运行,维护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三、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
 
(一)生产组织方式变革稳步推进。
 
在2016年和2017年分别获批全国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后,广西稳步推进以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为核心的建筑业组织模式转变,为市场注入新活力。在工程总承包领域,先后印发试点工作方案、发展引导意见、加强管理的通知、计价引导意见、招标文件范本等规范性文件,不断规范我区工程总承包管理行为。共实施2320个工程总承包项目,投资额超过2731亿元,大幅提升了社会和经济效益,培育一批以华蓝集团为代表的设计牵头工程总承包企业和以广西建工集团为代表的施工牵头工程总承包企业。全过程工程咨询方面,确定50家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加快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企业向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转型升级。印发全国首个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范本,实施服务导则,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接近200个。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广西开展的后备应急医院项目建设中,7个采用了全过程工程咨询方式开展项目咨询服务,大幅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服务水平。
 
(二)建筑业数字化水平稳步提升。
 
“十三五”时期广西BIM技术应用已初步形成由政府引导、协会推动、企业与市场联动的发展机制,建筑业数字化水平稳步提升。积极推动建筑业数字化转变,在建筑业普及和深化BIM技术应用,涵盖房屋建筑、公共建筑、市政道路、桥梁、轨道交通、地下管廊等多个土木建筑领域。将BIM技术在设计、施工和生产智慧制造中联合应用,BIM技术应用已经成为广西建筑企业展现综合实力的主要特征。广西多数甲级设计院、一级以上施工企业等均已使用BIM技术进行项目的决策和管理。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与广西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企业联合成立区内首家“全专业正向BIM三维设计院”。2017以来,广西建筑业企业共19个项目获得国际BIM大奖。
 
(三)建筑工人管理取得新成效。
 
建设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简称“桂建通”平台),并在全国首创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一人一卡、全区通用”模式,实现干活有数据,考勤有实据,讨薪有依据,从源头上遏制欠薪的发生,获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成为全国典型。从2018年至2020年,广西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连续三年下降80%。2019年广西成为全国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试点省(区)后,依托“桂建通”平台,构建建筑工人培训—实操—考核—评价(鉴定)标准体系,上线劳务撮合平台,推动劳务班组向专业作业企业转型,探索出一条符合广西实际,可复制、快速推广的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管理方法。
 
四、工程质量安全平稳向好
 
(一)工程质量稳步提升。
 
开展推动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四年提升专项行动,出台《住宅工程质量治理设计导则》、《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地方标准,持续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实施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竣工联合验收制度、质量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制度,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开发工程质量投诉微信公众号和投诉处理端手机APP、“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和逐套验收系统,全区平均用户满意度达到84.3%。南宁市成为全国第四个出台工程质量缺陷保险实施办法的城市,全区工程质量评价体系初步建立。“十三五”时期,我区未发生一起质量事故,累计共有14个项目获得“鲁班奖”、74个项目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90个项目获得“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148个项目获得全国工程建设优秀QC奖,工程质量持续稳步提升。
 
(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保持平稳。
 
2018年,广西颁布实施第一部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现我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的历史性突破。实施“严管重罚、惩防并举”工作机制,采用动态检查、严管整治、行政处罚、责任追究、警示教育等多项惩治措施,构建立体化的监管体系。通过明察与暗访形式,开展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层级监督检查,对在建轨道交通工程、建筑起重机械、重大危险源开展专项检查,时刻保持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十三五”时期,我区共有76个项目获得全国3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600个项目获得自治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建筑施工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从2015年的0.88人/百亿元产值,降低到2019年的0.65人/百亿元产值,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三)现场监管水平全面提高。
 
严格落实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企业质量安全检查制度,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施工现场全面实行样板先行制度,严格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进一步落实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并按要求录入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管,严格实施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加强现场专项巡视检查,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参建各方及时组织验收。
 
五、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发展步入正轨
 
广西装配式建筑经过几年发展,已逐步进入正轨。从2016年开始,广西以南宁、柳州、贺州和玉林等4个市作为装配式建筑综合试点城市,2019年新增梧州市为装配式钢结构住宅试点城市,探索符合广西装配式建筑发展道路。先后印发装配式建筑发展引导意见、建筑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等引导性文件,发布12项标准和图集,建立涵盖装配式建筑设计、构件生产、施工安装、质量验收全过程的标准规范体系。截至2021年8月,4个试点城市的中心城区已全面推广使推行“三板”—推行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预制内外墙板,推动广西装配式建筑快速发展。“十三五”时期,我区共培育2个国家级装配式示范城市,5家企业成为国家级装配式产业基地,建成31个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
 
六、重点工程建设成绩斐然
 
“十三五”时期,广西一批房建、交通、能源、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对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极大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建成南宁园博园、广西广电新媒体中心、广西学问艺术中心、广西国际壮医医院等具有代表性的重大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从无到有,南宁地铁1号线、2号线、3号线、4号线等先后建成投入运营,柳州大力发展城市轻轨建设。贵阳至南宁高铁客运专线、柳州火车站站房改扩建项目、梧州至柳州高速公路、荔浦至玉林高速公路、玉林民用机场、桂平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滇西北—广东±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项目等一批重点工程开工建设建成,改善民生成果丰硕。
 
专栏1 “十三五”以来广西建筑业发展成效
 
第二章 机遇挑战
 
一、发展机遇
 
(一)“双循环”发展新格局创造新机遇。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提出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通过发挥内需潜力,使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更好联通,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更加强劲可持续的发展。党中央提出的“双循环”发展新格局将进一步带来与实体经济发展相匹配的基础设施建设,为建筑业发展带来新机遇。广西融入大湾区发展带来新的建筑需求,以及建设中国与东盟的经济循环的衔接枢纽必将推动广西建筑业国际化进程。
 
(二)国内人居环境建设拓展新需求。
 
我国城镇化已从高速发展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加强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是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重要举措。“十四五”时期我国将继续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城市更新升级和人居环境建设,以信息网络为基础,深度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囊括智慧城市、海绵城市、提升城市的防洪抗震、应急避险、建筑节能等城市升级的新基建,以大幅改善人居环境。国内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带来的新基建将进一步拓宽建筑业发展渠道,为建筑业发展拓展新需求,提供新动力。
 
(三)新基建智能建造开辟新领域。
 
“十四五”时期,广西建筑业将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转型升级步伐,加快转变组织模式,不断提升建筑业企业广泛运用智能建造能力,以建筑工业化为载体,建立健全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促进建筑业企业开发运用BIM技术能力进一步增强,建筑业数字化应用更加深入,在建筑行业监管、生产、管理等各方面全面应用,进一步提升管理效能,大幅改进生产方式,提高生产效率,为广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四)广西城镇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20年广西城镇化率仅54.2%,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还有很大增长潜力。“十四五”时期,广西将大力开展海绵城市、棚户区改造、轨道交通工程、黑臭水体治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重点工程建设,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模式进一步推广,实施基础设施补短板交通网、能源网、信息网、物流网、地下管网“五网”建设三年大会战,建设平陆大运河等重大水利工程,为广西建筑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保障。
 
二、问题挑战
 
(一)发展优势有待打造。
 
“十三五”时期,广西建筑业高速发展,产值增速排名全国前列,但产值总量仅排在全国第18位,入统建筑业企业数量仅2004家,排在全国第23位,与全国发达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2020年广西建筑业行业利润率为1.49%,不到全国平均水平3.2%的一半,发展质量不高。发展后力不足,新签合同额占比少、增长慢,2020年新签合同额6234.43亿元,占合同总额53.86%,仅同比增长2%。建筑企业“走出去”能力较弱,外向度最高仅达到16.7%,与全国平均水平34.5%还有较大距离,走向海外的建筑业企业则更少,且业务范围相对局限。建筑业企业市场竞争力不强,特级资质企业数量在全国仅位列第19位,超过百亿元建筑业企业数量较少,高、大、难等重大工程建设领域参与度较低,轨道交通、海港、大型水坝工程等高精尖项目参与度低。发展合力需要提升,全区房屋市政工程的建筑业产值在全区建筑业产值中占比较高,交通、水利、电力等其他行业的建筑业产值在全区建筑业产值中占比较低。民营建筑企业发展不够充分,民营建筑企业仅3项特级资质,民营建筑企业均未达到百亿元产值,获得鲁班奖等国家级奖项较少。
 
(二)发展方式亟需转变。
 
在碳排放及降能耗政策日益趋紧的背景下,广西建筑业亟需在发展方式上作出调整,才能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性机遇。目前,广西建筑业组织模式变革不彻底,部分建筑业企业工程总承包能力不足,施工与设计融合发展不均衡,协同管理不足,无法完全发挥管理效益。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能力参差不齐,部分试点企业尚未完全转变角色,对项目全流程监管存在疏漏,无法高质量履行好总协调工作职责。装配式预制部品、部件生产融合BIM技术、物联网、信息化不够深入,智能化程度不高,设计模数化、标准化未能有效推进。装配式建筑推动不平衡,2020年装配式建筑仅占新建建筑面积的4.47%,远落后于全国20.5%的平均水平,推进整体动力不足,装配式地方标准、技术体系、生产体系不健全,建造成本较高。行业信息化监管能力还较弱,包括企业信息、从业人员、工程质量安全在内的各项行业数据尚未实现统一。企业各项管理流程归集和施工现场各分部分项、机械设备管理信息化利用程度不高,管理方式较为粗放。BIM技术应用推广进度仍然较慢,且很不平衡,很多地方主管部门对BIM技术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足,很多企业对BIM技术应用没有合理规划,试点成果难以推广,同时,BIM技术应用复合型人才缺口较大,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BIM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发展。
 
(三)质量安全需要提升。
 
我区部分市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不够健全,缺乏足够的专业监管人员,运用大数据、信息化参与监管程度较低,监管力量和执法处罚力度不足。工程质量通病依然存在,质量投诉处理有待提高,住宅全装修监管需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施工现场安全员配备不齐全,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视不足,参与安全教育学习培训不积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较低,违法、违规、违章作业现象故时有发生。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从传统监管模式向智慧监管模式转变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四)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我区建筑业对企业家和高层次经营管理人员队伍、项目管理和技术人员队伍重视不够,对关键技术工人和产业工人队伍等各层次人才的培育尚未形成体系,难以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需求。智能建造所需人才不足,智能建造人才培育相关政策措施不够到位。建筑业企业对外延揽人才的吸引力明显不强,区内建筑业企业人才队伍在年龄层次、专业构成等方面的不合理现象突出。建筑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够高,建筑业人才总量不足,我区各类高层次的执业注册人员和掌握关键操控技术的技术工人仍然不能满足建筑业企业发展需要。
 
第三章 总体要求
 
一、引导思想
 
以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大大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总体目标,以建筑工业化和智能建造协同发展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加快推动建筑业工业化、信息化和数字化进程,深化建筑业组织模式、用工模式转变,加速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大力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促进建筑业国内国际循环有效联动,不断提升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水平,实现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做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的,更加关注人民群众的使用需求,合理确定规模和标准,尽量延长使用年限。全力保障工程质量,培育行业安全学问,完善建筑工人权益保障机制。
 
(二)坚持改革开放。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积极推进建筑业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破除制约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提升建筑业治理能力和现代化水平。坚持双向开放,深化联合创新,推进建筑业国内国际循环有效联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创新引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建筑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持绿色低碳与转型升级相结合,促进新型建造技术和材料、装备、产品的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大力推进绿色建材产品、低碳产品应用,提升绿色低碳的产业发展效益,逐步实现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建立健全跨行业跨领域协同创新机制,抢抓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创造的历史性机遇,统筹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
 
(四)坚持市场主导。坚持市场化导向,整合建筑业系统资源,加快推进建筑业做大做强;注重市场驱动,激发建筑业企业创新活力和竞争实力;创优建筑市场秩序,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推进建筑市场有序竞争。
 
三、发展目标
 
按照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全面推进建筑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期末,全区建筑业产业规模跃上新台阶,产业结构实现整体优化,建筑工业化程度达到全国平均以上水平,科技创新智能建造取得重大进展,绿色节能建筑实现跨越式发展,建筑市场秩序治理能力得到极大提高,工程质量安全健康状况得到重大改善。
 
(一)产业规模目标。到2025年末,全区建筑业产值达到10000亿元,年均增长12%。其中,特、一级建筑业企业完成产值比重达到70%,区外产值占全区建筑业总产值比重达到18%。
 
(二)产业结构目标。培育一批建筑施工、装配式建筑、绿色节能建筑等龙头企业,在房屋建筑、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公路工程建筑、水利工程等各行业打造一批综合实力强劲的大型建筑企业集团,形成一批技术水平高的专业承包企业。到2025年末,我区建筑业企业综合实力明显增强,行业主营业务收入800亿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达到1家、100亿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达到15家。
 
(三)建筑工业化水平目标。培育一批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建立以标准部品部件为基础的专业化、规模化、数字化生产体系,装配式建筑加速发展,标准化部品部件广泛使用,装配式装修推广应用,建筑全产业链整体协调发展技术体系进一步完善,提升建筑工业化水平。
 
(四)科技创新智能建造目标。全区建筑业科技创新、智能建造取得重要进展,到2025年末,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科技对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现碳达峰目标任务、建筑业转型升级的支撑带动作用显著增强;重点项目开展科研项目率达80%以上,地方技术标准、国家级工法、区级工法等编制和申报数量保持增长;建筑业龙头企业建成2家以上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全部建成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①。
 
(五)绿色节能建筑发展目标。绿色建筑、节能建筑得到全面发展,到2025年,城镇规划区内新建建筑全面实行绿色建筑标准。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加大绿色新型墙材的开发生产和推广应用,实现新型墙材产量占墙材总量比例达92%。
 
(六)建筑市场秩序治理目标。全区建筑市场秩序治理有序推进,建筑市场诚信系统平台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和安全实现信息化监管;施工现场主要负责人、现场专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100%;工程价款结算全面规范,形成健全完善的工程款支付、结算、协调、仲裁和清算约束机制。
 
(七)质量安全健康目标。建成全区工程项目信息化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实现工程质量水平大幅度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大中型建设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创建一批优质精品工程;提高安全文明工地覆盖率,减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一般事故,严格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发生。
 
(八)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目标。培育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建筑业企业家,进一步优化建筑业企业家队伍结构;实施全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工程,持续增加和提升建筑勘察、设计、建造、监理和造价咨询等执业注册人员数量和素质。到2025年末,全区建筑业从业人员达150万人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等高层次执业人员达2.5万人以上,建筑工人上岗前安全培训率达100%。
 
第四章 主要任务
 
一、优化产业结构
 
(一)支撑建筑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实施建筑业企业培育计划,制订自治区重点扶持骨干建筑业企业名录,定期联系、服务引导,协助解决企业在市场经营中遇到的问题②;鼓励区内龙头企业开展跨地区、跨行业兼并收购,通过兼并重组、股权置换、混改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打造千亿级“航母企业”;引导建筑业企业通过强强联合,培育大型企业全链条服务能力,在新基建、城镇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燃气、公共交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及铁路、高速公路、机场、水利、管廊等建设领域实施“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模式②。
 
(二)支撑专业承包和技术服务做专做精。
 
扶持发展专业承包企业,优化建筑产业结构和承包商体系,引导专业承包企业积极研发专业专有技术,引导专业承包企业走“专、特、精”道路。支撑专业承包企业提升设计施工能力,引导总承包企业将劳务与专业工程依法发包给专业承包企业,扶持竞争力强、特色明显的建筑装饰、钢结构、机电安装、智能化等专业承包企业,改变全区建筑业承包在房屋建筑方面“一枝独秀”的现状。做强建筑技术服务业,加快建设建筑市场信息、科技创新、建造人才配置平台,把广西发展成为具有高度活力和创造力的建筑业总部经济。
 
(三)支撑民营建筑企业做细做优。
 
鼓励区内民营建筑企业与国内知名大型国有建筑企业进行合作,增强民营建筑企业发展能力;鼓励民营建筑企业参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强化优势资源整合互补。优化民营建筑企业完善经营模式、现代企业治理模式,通过资本运作、并购重组、主辅分离、股权激励等方式,加快民营建筑企业转型升级,细化市场分工,促进企业全产业链发展③。
 
(四)大力引进优质企业落户。
 
积极引进一批综合实力强、品牌知名度高的建筑业企业总部、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落户广西,迁入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财政情况给予奖励或补助,符合总部建设用地的,给予用地保障,并对其过渡性办公用房、人才引进落户和住房保障等予以支撑。
 
(五)加强“走出去”发展能力。
 
每年召开中国—东盟建筑业合作发展论坛,并同期配套举办中国—东盟建筑业暨高品质人居环境博览会,打响“广西建造”品牌,为广西建筑业企业走出去搭建桥梁。建立重点企业和大型项目协调联系机制,为区外承包工程年营业额达到5亿元的企业或单个工程合同额达到1亿元的大型项目,积极提供相关支撑和服务④。对国外承包项目合同额、贷款额超过一定数量的,纳入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撑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重点开拓东盟国家市场。大力推动面向东盟的工程建设标准国际化,广西龙头企业在东盟国家的工业安装、房建、市政等优势工程建设项目,示范应用中国标准和广西标准,带动中国标准、广西标准“走出去”。
 
专栏3  广西建筑企业培育壮大工程
 
实施建筑业企业培育壮大工程,是加快推进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的重大举措,也是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培育壮大建筑业企业要多措并举,多方协同推进:实施企业战略重组,鼓励建筑业企业通过收购兼并,组建大型建筑业企业集团;推进企业战略合作,按照市场规则,联合组建大型建筑企业;推动民营建筑企业参与国有建筑企业混合改革,建立混合所有制建筑企业集团;鼓励国有建筑企业与民营建筑企业合作,带动民营建筑企业进入高端建筑市场;鼓励建筑业企业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加强同沿线国内外建筑业企业交流合作,提升开拓市场能力;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建筑业企业有序竞争;优化建筑业企业融合投资环境,拓展建筑业企业投融资渠道,支撑建筑业企业上市融资;强化建筑业企业科技人才支撑,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企业家、企业高管人员经营管理培训和企业员工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建筑业企业整体素质。
 
二、优化建筑市场环境
 
(一)深化诚信体系建设应用。
 
持续完善建筑业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对企业和人员的日常履职行为和诚信行为相结合,建立涵盖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检测机构、造价咨询企业以及招标代理机构在内的建筑业所有相关各方和相关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系统,并加强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投标、日常监管、保险费用缴纳、企业评优、项目评奖、银行授信等方面的应用,实现“守信激励、失信惩戒”⑤。完善覆盖建筑市场主体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的信用监管体系,在行业准入清出等方面进行联动。
 
(二)持续完善招标投标监管。
 
落实招标人首要责任,推行招标人廉政承诺制,健全招标人内部约束机制,探索评定分离机制。推进招标投标全过程电子化,加快实现全类型项目的电子化招投标和远程异地评标。持续加强评标专家管理,通过部门联动,严格审核评标专家资格,加强评标专家管理系统应用,加强对评标专家的日常行为考核和继续教育,完善评标专家的“一标一评”管理,实现评标专家的有进有出。通过大数据手段,对围标串标等问题进行查找,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中标后合同履约监管。探索工程咨询类招标投标和计费模式改革,探索工程咨询服务采取投资比例和“人工时”相结合的计价模式。鼓励行业协会统计发布行业服务成本信息。
 
(三)实现工程审批和建筑市场监管数字化。
 
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立完善“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实现包括行政审批、质量安全监管、培训考试在内所有建筑市场监管数据的互联互通,统一广西建筑市场监管系统的用户及数据体系,并通过系统实现资质动态核查,提升监管效能,建设成全方位、立体化、数字化和智能化的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加快建立全区建筑市场运行动态监测指标体系,进行实时指标监测,定期反馈市场运行问题。
 
(四)深化工程造价改革。
 
建立适应市场化要求的计价依据体系。完善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推行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改进概算定额、预算定额、信息价的编制办法,完善定额动态管理机制;加大估算指标发布力度,研究制定工程造价数据采集和数据交换标准,研发工程造价指标分析系统,建立国有投资项目工程造价信息共享机制;构建多元化的造价信息服务方式供市场主体选择,鼓励市场主体自主询价。重视合同签订,严格施工合同履约管理。引导发包承包双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工程款支付和结算,大力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和支付,从技术及管理层面逐步解决工程结算难的问题。建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体系及投诉机制,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市场培育及动态监管⑥。
 
(五)加大金融支撑力度。
 
大力推广“桂惠贷—建设贷”等优惠贷款,推进建筑业供应链金融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建筑业企业的支撑,促进企业融资成本的降低。鼓励金融机构支撑建筑业企业凭其承接的区内外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所需材料申请贷款或进行融资。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直接给予信用良好、符合续贷条件的中小企业续贷支撑。支撑广西建筑业企业创造条件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挂牌)及再融资,鼓励广西建筑业企业通过沪深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企业信用类债券、资产支撑证券、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等品种融资。全面推进保函替代保证金,积极推广各类电子保函②。
 
(六)加强企业资质升级服务力度。
 
优化资质审批流程,对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金工程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综合资质)的区外建筑业企业在我区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子企业,可直接在我区申请相应的总承包二级资质(乙级资质)。加强对我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的服务和引导,每年力争1家企业晋升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综合资质),10家企业晋升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甲级资质),支撑具备实力的施工企业及勘察设计企业融合发展;充分挖掘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潜力,加强对中小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的服务,努力提升资质等级。
 
三、提升新型建筑工业化水平
 
(一)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引导传统建筑业企业实现跨越发展,优化生产力布局,提高生产装备智能化水平,引导企业向建筑工业化方向发展。支撑南宁、柳州、玉林、贺州四个装配式建筑综合试点城市,梧州、防城港两个钢结构住宅试点城市,钦州、北海等沿海城市整合资源优势,培育集装配式建筑技术研发、建筑部品构件生产、一体化施工的装配式建筑产业集群,提高装配式建筑产业配套服务水平。扶持培育一批研发水平高、产业规模大、核心竞争力强的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建立装配式建筑技术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全力推进装配式建筑重大关键技术及其标准研究。强化装配式建筑模数化设计引领,将设计模数化情况纳入装配式建筑招投标评审内容,确保设计的部品部件满足标准化和通用化要求。鼓励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带头采用装配式建筑,形成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的主要动力。完善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完善装配式建筑设计、图审、部品部件生产加工、装配施工、建设监理、竣工验收和运营维护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和质量追溯制度;开展装配式建筑性能评价和部品部件质量认证,落实各方主体责任⑦。
 
(二)加快推动部品部件标准化。
 
分类推进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编制适合广西区域特色的主要构件尺寸指南和集成化、模块化建筑部品部件相关标准图集。在试点城市全面推广应用预制楼梯板、叠合楼板、内外墙板等非主要受力构件;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大力推广使用小跨径桥梁梁片、城市地铁管片、管廊、管沟、检查井、河道坡岸砌块、栏杆、路缘石等部品部件;在保障房项目推广装配式全装修;在大型公共建筑、超高层建筑、农村住宅以及市政桥梁工程中,积极推广钢结构。推进部品部件认证工作⑧。编制新型建筑工业化部品部件相关技术要求,推行质量认证制度、配套保险制度,确保设计的部品部件满足标准化和通用化要求提高产品配套能力和质量水平。
 
(三)完善全产业链整体协调发展技术体系。
 
大力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寿命期的一体化集成应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建立、维护基于BIM技术的标准化部品部件库,实现设计、采购、生产、建造、交付、运行维护等阶段的信息互联互通和交互共享。探索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新型组织方式、流程和管理模式。加快培育具有智能建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统筹建造活动全产业链,推动企业以多种形式紧密合作、协同创新,鼓励企业建立工程总承包项目多方协同智能建造工作平台,强化智能建造上下游协同工作①。
 
四、大力发展智能建造
 
(一)培育智能建造产业体系。
 
推动建筑机械设备智能化。依托广西建工集团、广西柳工机械有限企业,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建筑施工机械在安全应用、远程操控、自动驾驶等方面的场景应用效能,实现建筑施工机械全数字化管控。推动智能建造生产基地建设,以钢筋制作安装、模具安拆、混凝土浇筑、钢构件下料焊接、隔墙板和集成厨卫加工等工厂生产关键工艺环节为重点,推进工艺流程数字化和建筑机器人应用,打造“智能建造生产基地”,并在装配式建筑工厂打造“机器代人”应用场景,实现少人甚至无人工厂①。在成型钢筋加工领域,通过BIM、互联网、物联网、生产管理系统(MES)等新技术的集成与创新应用,解决钢筋现场加工方式的质量稳定性差、能耗高、生产率低等问题。
 
(二)打造建筑物联网平台。
 
加快完善广西建筑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引导建筑业企业采购平台向行业电子商务平台转型,推动建材、机械、劳务和技术服务等集中采购产业化发展;打造广西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建筑业深度融合,促进建筑企业“触网、上云、用平台”⑤;鼓励地方和企业探索建立建材部品生产采购配送、工地管理、工程机械租赁等垂直细分领域的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全产业链要素资源高效整合共享,促进企业提质降本增效。
 
(三)推动施工现场智能化发展。
 
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智能化建筑机器人的试点应用,依托广西建工集团、广西路桥集团和广西柳工集团,在建筑工厂打造“机器代人”应用场景,推动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化施工设备批量应用,辅助和替代完成“危、繁、脏、重”施工和维保作业,以钢筋制作安装、模具安拆、混凝土浇筑、钢构件下料焊接、隔墙板和集成厨卫加工等工厂生产关键工艺环节为重点,推进工艺流程数字化和建筑机器人应用⑤;推动智能化建筑机器人研究开发,加快突破复杂建筑施工作业下机器人智能控制和优化、新型传感感知、数据采集与分析、多机协同、人机协作等核心技术。发挥重点项目以及大型项目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应用推广力度,拓宽各类技术应用范围,初步形成集研发设计、数据训练、中试应用、科技金融于一体的综合应用模式,推动建立智能建造基地;梳理已经成熟应用的智能设备生产相关技术,定期发布成熟技术目录,在基础条件较好、需求迫切地区,率先推广应用,形成示范作用①。
 
(四)培育智能建造产业生态。
 
定期发布应用成熟的智能建造和装配式建筑技术、产品及应用App目录,引导工程项目应用目录技术(产品)。以南宁、柳州等地市为重点,打造一批智能建造示范项目和智能建造技术应用示范企业。围绕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构建先进适用的智能建造及建筑工业化标准体系。支撑开发、设计、生产、施工、物流、运维等企业和科研单位组建智能建造联盟,协调推进智能建造技术集成应用。加快培育具有智能建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统筹建造活动全产业链,推动企业以多种形式紧密合作、协同创新。
 
(五)强化BIM技术集成运用。
 
依托BIM项目管理平台和BIM数据中心,实现数据在勘察、设计、生产、施工、交易、验收等环节的有效传递和实时共享。在政府投资项目、2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公共建筑项目、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全面推广采用BIM技术。全面推行BIM三维精细审图模式,实现“互联网+多图联审”,在全区建立统一的施工图审查办理平台,住房城乡建设、消防、人防施工图并联审查,提高信息化监管能力和审查效率。通过融合遥感信息、城市多维地理信息、建筑及地上地下设施的BIM、城市感知信息等多源信息,探索建立表达和管理城市三维空间全要素的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促进BIM技术向数字城市空间纵深发展。在规划设计、招投标、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和投资管控等工程造价及投资管控方面,在生态保护、古村修复、地形整理、绿化、园林景观、给水排水、电气及水土保持等工程中,鼓励试点城市、县(园区)实现BIM与CIM技术平台的连通与融合。
 
五、创新生产组织模式
 
(一)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
 
持续完善工程总承包招投标政策和相关配套制度,保障工程总承包单位合法权益。持续提升企业工程总承包能力和水平,促进工程总承包与智能建造、新型建筑工业化、信息化协调发展,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推进BIM技术应用。
 
(二)大力推广全过程工程咨询。
 
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民间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根据项目规模和特点需要,依法选择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持续完善与全过程工程咨询相适应的招标投标等管理制度和流程,梳理咨询服务清单、业务流程、管理边界和责任分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行为标准、管理标准和服务标准。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建筑项目,原则上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加快培育一批涵盖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等领域,以及投资决策、建设实施、运营维护等阶段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支撑工程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转型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培育一批智力密集、技术复合、管理集约、品牌突出的综合性骨干企业,参与广西重大项目建设,并“走出去”拓展国际建筑市场。
 
六、打造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一)推进建筑产业用工制度改革。
 
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大力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力争建筑产业工人电子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全面推进“桂建通”平台高质量应用,实现建筑工人信息采集,平台代发工资全覆盖,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着力完善建筑产业工人生活基本条件,督促各工程总承包企业改善建筑产业工人生产、生活环境,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按规定提供劳动保护用品⑨。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基本形成职业病防治体系。完善建筑工人等级制,建立建筑职业(工种)人工成本信息发布机制,制定施工现场技能工人基本配置标准,引导建筑业企业将建筑工人薪酬与等级挂钩。
 
(二)强化建筑产业工人技能培训。
 
全面加强建筑工人技能培训,打造“八桂建工”劳务品牌,开展技能提升行动,培育建筑产业技能人才。完成建筑产业工人各工种培训教材的编制,开拓线上培训方式。依托实训示范基地、实训机构积极开展实训工作,探索灵活的培训方式,将实际工程生产与培训考核结合起来,组织实施评价测试。培训测试评价结果导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信息系统并推送至“桂建通”平台,实现数据互通⑨。合理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鼓励企业参与社会办学,在南宁、柳州、桂林等地创办能承担后备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职业院校师资培养进修任务的技术学院或民办职业培训团体。引导和鼓励各类培训机构进行联合培训,资源共享,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率。
 
(三)改革建筑产业工人职业技能评价。
 
制定作业班组评价标准及管理实施办法,建立优质专业作业企业(班组)目录,支撑工程总承包企业优先选用诚信等级高的专业作业企业(班组),逐步形成高等级队伍比低等级队伍接单多、报酬高的态势,实现劳有所得。启动职业技能评价体系建设工作,构建培训考核认证全流程体系,提高产业工人培育质量与效率。评价机构根据职业技能标准和评价规范,开展建筑产业工人的职业技能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录入广西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信息系统后推送至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⑨。
 
七、全面发展绿色节能建造
 
(一)持续推进绿色建筑创建。
 
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推动新发展阶段高质量绿色建筑发展,提升绿色建筑建设水平。深入推行绿色建筑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完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管理。在我区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实行绿色建筑标准,单体建筑面积三千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大型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因地制宜推进既有公共建筑开展绿色化改造,加强财政、金融、规划、建设等政策支撑,推动高星级绿色建筑及超低能耗、近零能耗等绿色节能建筑发展。推进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加大绿色建筑关键技术研究力度,完善适合广西本土化的绿色建筑技术集成体系。
 
(二)全面推进节能建筑发展。
 
深入推进建筑能效提升,全面推进企业开展节能建筑技术研究和应用。科学研究制定我区建筑节能标准目标计划,推动全区实施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实行国家更高要求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强化新建建筑在建设全过程落实建筑节能标准的监管机制,重点加强施工、验收阶段监督,进一步落实民用建筑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不断强化既有建筑节能管理,摸清既有建筑存量,重点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县和学校、医院节能绿色化改造建设,探索夏热冬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路线。加强自治区级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建设管理,逐步加大城市级平台建设力度,不断扩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范围。持续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规模化发展,鼓励党政机关、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发电以及工商业厂房屋顶光伏发电、村镇居民屋顶光伏发电、太阳能路灯工程应用示范,在建筑领域形成智能光伏特色应用或服务体系⑩。
 
(三)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
 
在全区范围内逐步建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开展绿色策划,实施绿色设计和推广绿色施工。推广实施新型建造方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鼓励创新设计、施工技术与装备,优先选用绿色建材,实行全装修交付,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产生。不断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确定施工工序,推行数字化加工和信息化管理,实现精准下料、精细管理,降低建筑材料损耗率。在建筑施工单位推广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管理制度,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分类处置,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
 
(四)大力推进绿色建筑施工技术。
 
广泛实施建筑节能和绿色施工新技术,建立适合我区绿色建筑技术路线,加大推进装配式建筑力度,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推行工厂化预制、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的建造模式。合理布局产业发展空间,完善并落实装配式建筑激励政策,以土地供应环节为抓手,严格落实出让地块的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继续构建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积极推广预制叠合楼板、预制楼梯板、预制内隔墙板等成熟可靠技术,加大关键技术研发力度。
 
八、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一)大力推进智慧工地建设。
 
以“智慧安全监管”为核心,逐步拓展“智慧工地”建设应用。大力推广智能分析视频监控设备、传感原件在施工现场应用,实现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违规违章作业自动识别。搭建建筑施工现场作业监控与主管部门监管数据实时共享平台,为主管部门实现巡查与后台处理高效联动、行政监管与执法监督同步一体,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概率。推广工程建设数字化成果交付应用,在施工项目劳务人员管理、现场视频监控、大型机械管理、物资验收、形变监测、安全教育、环境管理、实测实量、虚拟漫游、进度模拟、远程操控等应用场景,实现“云大物智联”等关联技术对项目“人机料法环”等生产要素进行实时、全面、智能化管控,促进广西智慧工地技术应用和发展。
 
(二)全面提升建筑工程品质。
 
以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为切入点,逐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总体水平。强化各方责任,强制要求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实施严格的质量管理,履行法定程序和质量责任。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岗位责任制度,设置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质量负责人,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进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建设单位内部的质量管控,推动承接项目由业主实施建设、管理、运营一体化机制;全面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公示制度,建立健全我区住宅工程质量社会监督体系,提升住宅工程品质。不断强化我区各级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健全自治区、市、县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管理体制,改革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完善招标投标制度,推行工程担保与保险,加强工程设计建造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不断健全建筑工程品质的支撑体系,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加强建材质量管理,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强化从业人员管理。建设全区统一工程医院服务平台,成立工程质量专家库,创建工程项目“体检-诊断-修复-抢险”综合服务体系,提升工程质量建设技术水平。加快建立不合格产品为基础的工程质量公共空间管控平台,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和管控治理,加强信用的奖惩的信息化手段。
 
(三)持续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
 
加强质量与安全监督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监督职责。加大对施工过程的质量和安全的抽查频次,加大对重点部位和关键部位的检查力度,加强竣工验收后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的信息反馈。引进政府购买质量和安全社会服务,实现监督方式多样化,推行政府购买监理服务,开展监理单位向政府报告质量监理情况的试点,试点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持续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风险源头防范,落实前期工作深度和现场隐患排查措施。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建筑业发展,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支撑建筑业发展。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业的规划引导、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各级发展改革、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税务、金融、政务服务管理等部门要积极支撑建筑业发展,形成促进我区建筑业发展的整体合力。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统计分析工作,应统尽统,为建筑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二、强化组织实施
 
认真研究解决建筑业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出台贯彻落实文件,制定建筑业建链强链补链强有力的政策,明确发展目标、改革重点、责任分工,聚焦短板,精准施策。建立规划实施考核机制,明确目标,落实任务,加强考核。各级建设、建筑主管部门认真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做好规划实施引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各市、县(区)政府(管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业高质量各项工作,牵头单位要主动作为,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配合单位要积极配合,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共同推动全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三、发挥协会作用
 
进一步赋予行业协会承接更多的行业管理职能,提高协会引领行业发展的效力。发挥协会自律功能,制定行业公约和职业道德标准,对其成员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逐步形成企业和从业人员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协会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发挥协会在规范行业秩序、制定行业标准、促进对外交流、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反映企业诉求、提出政策建议等方面的作用,促进行业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四、强化人才支撑
 
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按照自治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鼓励龙头骨干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社会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学科、多形式合作,定期组织技能大赛和业务培训,培养一批设计大师、建造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高智能复合型建筑业管理人才;推动建筑业企业与广西高等院校共建各类创新创业载体,鼓励建筑业企业与职业技术院校合作培养适应技术岗位需求的高技能人才。督促建筑业企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专项用于技术工种和一线职工技能培训。支撑具备条件的大型建筑业企业组建初、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授予相应职称评审权,提高建筑业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
 
参考引用资料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十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引导意见》(建市〔2020〕60号)
 
②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广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桂政办发〔2021〕41号)
 
③福建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闽建筑〔2021〕13号)
 
④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8〕29号)
 
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建市〔2022〕11号)
 
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标〔2020〕22号)
 
⑦山西省《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7〕62号)
 
⑧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关于在自治区装配式建筑试点城市新建建筑中推广应用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预制内外墙板的通知》(桂建发〔2020〕8号)
 
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试点2020年工作任务的通知》(桂建管〔2020〕18号)
 
⑩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0年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桂建科〔2020〕2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引导意见》(建质〔2020〕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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